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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日本商船开创对日斗争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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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闫桥
时间:
2014-4-21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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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日本商船开创对日斗争新阶段
扣押日本商船开创对日斗争新阶段
闫 桥 / 文
据凤凰卫视报道:对于上海海事法院扣押日本商船三井公司船只,日本政府周一回应,中方做法从根本上动摇了1972年恢复邦交时签署的中日联合声明的精神,日本政府感到深切忧虑。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中方的一系列对应动摇了日中联合声明中的邦交正常化的精神,会对在华日本企业造成负面影响,日本政府深切忧虑,并希望中方采取切实对应”。
实际上,中国上海地方法院扣押日本船只用于抵偿中国公司在二战时的损失是完全符合国际法的,这种行为只能说是中国逐渐从全方位融入国际体系,是一种法制层面的进步,同时也说明中国想扭转逢日诉讼必败的沼泽,把诉讼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同时也表明中国在加强对日军事防范的同时,启动民间司法程序,为中国民众尽最大可能地讨回战争时期的损失,因为这个口子一开就意味着中日间将会有更多的经济摩擦,这对安倍经济学——日本的经济复苏计划将是个沉重的打击,从中日关系角度来讲也就是即使是面对现状实施重建也要承认历史在先,先对中国民间的战争损失做出合理赔偿,这也是中国正告安倍政权的又一实际举措。
这条新闻是由香港《文汇报》记者从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会长童增处确认的,上海海事法院已通知律师,昨天(19日)下午正式将日本三井株式会社一艘28万吨的轮船扣押,作为赔偿原中国中威轮船公司在二战期间遭受的财产损失。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2007年底,上海海事法院对一起延宕20年的诉讼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日本商船三井株式会社赔偿中方原告29亿余日元,折合人民币约1。9亿元。这起案件肇始于上世纪三十年代,当时的“中国船王”陈顺通将两艘轮船借给一家日本公司,轮船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神秘消失。此后,陈家三代人相继在日本东京、中国上海提起诉讼。
据媒体此前报道,原中威轮船公司创始人陈顺通的孙子陈震、陈春诉称,大同海运株式会社从1937年8月起再未支付租金,并在合同约定的还船日期之后仍占有和使用两艘货轮,直至其沉没,要求大同海运株式会社赔偿其经济损失。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会长童增认为,1972年中日签订的联合声明,只是中国政府宣布放弃赔偿要求,而中国政府和中国民间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因此,中国的民间受害者向日本政府或日本企业提出赔偿,有国际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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