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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层人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保障——法律援助
2014-9-23 08:26
对于一个健康的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人们常说,公平正义比阳光还重要,正是此理。一般而言,人们对于公平正义的重要性和实质内容多有重视,对于如何实现之、保障之,却鲜有关注。
社会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律,凡是上层人士和强势群体,总是对法律和政策理解的比较清楚,亦掌握有较为丰富的社会资源,实现公平正义的成本相对较小;而下层人民和弱势群体则恰恰相反,对法律和政策基本不甚明了,无社会资源可利用,实现公平正义的成本非常之高。这是一个不好的现象,会加重底层人士的生活成本,形成恶性循环,令贫富差距问题继续扩大,从根本上不利于公平正义的实现,甚至让之流于形式。在正常情况下,若果人人都有机会获得公平正义,但实际上只能少数人获得,底层人徘徊正义大门之外,其实是将公平正义破坏了。
党中央发现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故于2003年由国务院颁布《法律援助条例》,尽管没有以法律形式出现,将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推进,但也体现了社会对底层人群的高度关注,让这些弱势群体以“0”成本实现自身的公平正义,不失为一项惠民的重大工程。时隔10余年,法律援助从有到无,从不规范到规范,覆盖了行政、民事、刑事等诸多司法领域,为妇女儿童、老弱病残、生活困难人士等特殊人群提供了许多优质的法律服务,帮助这些底层人群最大程度地实现了公平正义,间接地为社会稳定作出了较大贡献。
社会发展到今天,民众生活得到了极大提高,数千元的诉讼费和律师费或者不再是多数家庭不堪重负的负担。但这是否意味着,法律援助可以缩小范围或退出历史舞台呢?
个人以为,让每一个人,尤其是社会底层人士以最小成本实现公平正义才是真正的公平正义,缺失底层人士的公平正义,充其量只是伪公平、伪正义,与真正的公平正义相去甚远。因此,免费律师服务、免费司法资源获得不仅不能缩小,反要扩大,毕竟0成本实现公平是社会文明的一大进步,与医疗、养老等社保同等重要。
中国有句古话“钱打的官司,纸糊的道场”,说的就是要实现公平正义必须付出绝对的成本,因为法律援助的存在,让这一几千年的陋习得以改观,尽管这种改观不是革命式的,但与其他制度诸如法官清廉、错案追究等等配套起来必将形成大合力,扭转司法不正之风。
当前要做的,似乎是先将“条例”升格至“法律”,对法律援助以法律形式予以固定,守好援助这道底层人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保障,让社会底层人士的正义通道永远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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