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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为何要释放电信诈骗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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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7 08: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台湾为何要释放电信诈骗嫌犯


闫桥

新华社台北4月16日电(记者 何自力 柳新勇)16日凌晨台湾警方陆续释放了20名涉诈骗遭马来西亚驱逐出境的台湾嫌犯。

15日晚间,在马来西亚涉诈骗的20名台湾嫌犯遭驱逐出境,乘机返回台北。台湾警方称,因犯罪事证不完整且无拘票,16日凌晨2时左右,嫌犯一一请回。
此间媒体报道,获释的嫌犯大多戴口罩,有人拿纸遮脸,在入境大厅集结,等候别人来接机。他们数度阻扰媒体拍摄,甚至出言恐吓。

据报道,马来西亚警方与大陆警方合作,今年3月下旬在马来西亚多地查获5处电信诈欺机房,逮捕嫌犯119人,其中台湾籍52人,大陆籍65人,马来西亚籍2人。

台湾方面最近对肯尼亚政府把警方抓获的45名电信诈骗嫌疑犯交给大陆表示了强烈的不满,台湾警方之所以要陆续释放被马来西亚驱逐出境的电信诈骗嫌犯不能排除它有政治目的。应该说,既然马来西亚警方是以涉嫌诈骗把这些人驱逐出境的,台湾警方与马来西亚警方应该有一些接触,这些人抵台后应该立即羁押并开始调查取证,但台湾警方却以“犯罪事证不完整”予以释放,这不能不让人产生台湾方面历来对电信诈骗分子的包庇袒护,似乎应证了大陆专家“一但回到台湾就会逃避法律制裁”的说法。

近年来,类似电信诈骗案经常在媒体曝光,由于这些骗子大都采取境外作案,所以隐蔽性很强,如果不是中国公安部门花大力气与当地警务部门联合去追打,是很难把这些人抓获的。据国务院台办发言人安峰山13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两岸记者提问,就近期发生的包括台湾居民在内的一批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电信诈骗被大陆公安部门抓获事介绍了情况。他表示,每年有上百亿元人民币的电信诈骗犯罪赃款被骗子从大陆卷到台湾,被追回的仅20万元。“希望台湾方面在看待此事时,多从受害人角度想想”。

安峰山说,据向有关部门了解:2014年11月29日,肯尼亚警方在当地一民居内发现大量涉嫌用于电信诈骗犯罪的电子通讯设备,抓获48名大陆犯罪嫌疑人、28名台湾犯罪嫌疑人,成功打掉一个电信诈骗犯罪团伙。该团伙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设立诈骗窝点,向北京、江苏、湖南、四川等9省、直辖市拨打网络电话,冒充大陆公检法机关大肆实施诈骗,被骗群众100余人,涉案金额600多万元。2016年4月8日,该国警方又抓获涉嫌向中国大陆拨打电话冒充大陆公检法机关实施诈骗的19名大陆犯罪嫌疑人、22名台湾犯罪嫌疑人。肯尼亚执法部门经审查,决定将上述人员中的77名中国大陆和台湾犯罪嫌疑人遣返中国大陆。第一批10名犯罪嫌疑人已于4月9日被带回,第二批67名犯罪嫌疑人于4月13日上午被带回。两批嫌犯中台湾犯罪嫌疑人共计45名。

  他表示,许多大陆民众深受此类电信诈骗之害。很多老人、教师、学生、农民工、下岗工人等被骗。有的退休老人辛苦劳作一辈子,一生积蓄被骗光,现身无分文,处境凄惨;有的东拼西凑给病人看病的“救命钱”被骗;有的年轻学生上大学的学费被骗。如吉林一名女士因丈夫的死亡抚恤金被骗走而跳楼自杀,一名雄姓菜农毕生积蓄被骗,在农业银行门口自杀身亡。有公权力机关也被诈骗,如2015年12月,某市经济开发区被台湾犯罪嫌疑人假冒公检法机关骗走棚户区改造款和农民工工资共计1亿多元,这是迄今为止大陆被骗金额最大的一笔。据初步统计,近年来,每年有上百亿元人民币的电信诈骗犯罪赃款被骗子从大陆卷到台湾,至今被追缴回来的只有20万元人民币。这些诈骗行为造成许多家庭倾家荡产,很多企业倒闭破产,给受害人身心造成极大伤害,有的甚至走上绝路。受害人对这些诈骗行为深恶痛绝。
  
安峰山说,《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签署以来,大陆公安机关与台湾警方紧密协作,持续打击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犯罪,取得积极成果。但同时也应看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由于两岸对犯罪嫌疑人分开处理,很多作案累累的台湾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未得到应有惩处,犯罪赃款也迟迟不能追缴,不少台湾犯罪嫌疑人刚被押解回台就被当即释放,有的过了不久就再次在国外开设诈骗犯罪窝点,继续作案。这些情况使得以台湾犯罪嫌疑人为骨干的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屡禁不绝,给大陆民众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大陆民众对此表示极其不满,强烈要求严厉打击台湾诈骗犯罪分子,追回被骗的血汗钱。

他说,由于这些不法分子在境外从事的犯罪行为,受害人全部为大陆居民,大陆当然有司法管辖权。况且有关国家是我建交国。为彻底查明全部案件事实,本着有利于侦查的原则,大陆司法部门将严格依法对台湾犯罪嫌疑人开展侦查调查工作,相关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会依法得到保障。

记者也从公安部获悉上述情况。据介绍,近年来,以台湾犯罪嫌疑人为首的电信诈骗犯罪集团在东南亚、非洲、大洋洲等国家设立诈骗窝点,招募话务人员,冒充中国大陆公检法机关向大陆群众拨打电话,疯狂实施电信诈骗,造成巨大损失。如2015年12月29日,贵州都匀市杨某某被台湾诈骗犯罪集团骗走1.17亿元;2016年3月17日,广东省东莞市叶某被台湾诈骗犯罪集团骗走1786万元;4月6日,山东沂源县任某被台湾诈骗犯罪集团骗走1566万元。很多老人、教师、农民工、下岗工人、学生的“养老钱”“救命钱”“学费”被席卷一空,许多家庭倾家荡产,很多企业破产倒闭,多人跳楼、上吊自杀。

针对严峻的涉台电信诈骗犯罪形势,公安机关始终采取高压严打态势,持续组织开展打击行动。特别是《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签署以来,大陆公安机关与台湾警方紧密协作,共同打击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犯罪,联手赴东南亚国家开展了47次警务执法合作,共抓获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7700余名,其中台湾犯罪嫌疑人4600余名,捣毁境外犯罪窝点500余处,破获电信诈骗案件1万余起。但由于两岸对犯罪嫌疑人分开处理,很多作案累累的台湾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未得到应有惩处,赃款也迟迟不能追缴返还大陆受害群众。

  由于此案受害人全部为大陆居民,北京等地公安机关已对此案立案侦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司法部门对上述犯罪嫌疑人有司法管辖权。为彻底查明全部案件事实,本着有利于侦查的原则,大陆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对台湾犯罪嫌疑人开展侦查调查工作,进展情况将及时向台方通报。同时,将邀请台湾警政司法部门来大陆研商共同打击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犯罪,以进一步密切合作,切实保护两岸民众福祉。
  
应该说形势不容乐观,一些台湾青年不务正业专门从事针对大陆民众的电信诈骗,几乎成了成了台湾的一个产业,台湾警方对这些犯罪分子的轻处不能不让人怀疑他们是在搞“地方保护主义”。

提起地方保护主义在大陆这方面的例子也不少。比如前些年造假企业民间作坊在一些地方很猖獗,但当地部门由于对利益方面的很难对他们下得了手,更别提打击了。一些执法部门甚至成为违法乱纪的帮凶,每到有上级检查总能提前获得消息通知违法者们停工或隐藏犯罪证据,经常让暗访的记者也叫苦不迭,因为头一天他们还拍摄了这些作坊热火朝天的生产场面,但一旦向相关执法部门举报,马上就会销声匿迹。

台湾警方的错误在于,他们简单地以“犯罪事证不完整”首先释放了这些嫌犯。台湾警方应该清楚,既然马来西亚警方与大陆公安部门合作以涉嫌电信诈骗抓获了这些人,你们就应该引起高度重视。正确的方法应该是首先将这些嫌犯羁押,然后设法与马来西亚警方甚至大陆公安部门取得联系,索取第一手犯罪证据和资料,如果事实清楚犯罪证据确凿就应该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可他们也不进行调查就草草地将这些人释放一定有包庇袒护他们的嫌疑,警方这样做应该是相当不负责任的,他们不能认为这些人不会危害台湾人就简单地予以释放。再就是我们不能不对台湾警方的这种做法产生怀疑,难道他们是受台湾当局之命?是有什么另外的什么政治目的?意思是他们同样不承认从肯尼亚遣返回大陆的嫌犯有罪,大陆方面应该立即释放他们让他们返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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