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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狮猛醒,巨龙抬头,颠覆历史,扭转乾坤——当我跃迁成永乐大帝!(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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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5 21:1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汉字中“王”字是最简单的一个字,但它藏有许多玄机,三横一竖贯通其中,这也是最不简单的一个字,这一竖呢,代表道,王者之道,惟有参通天,地,人三元之道才配作王者!
   三横是天,地,人三元,三元不通则王者失位而亡,三元通则王天下,三元不通则亡天下!这个王字是天下间最难认的一个字,也是最不稳定的一个字,你看这一竖,它能不能撑起天,地,人?什么是道,儒家之道,是普济天下的王者之道!若是挑不起,则非王而亡,天下人都想争作这个王,只是他们不知道这个王字难写啊!

根据中国历史经验威胁皇权的12大因素:

1. 武将可威胁皇权,比如唐朝的安禄山;
2. 宗室可威胁皇权,比如西晋的八王叛乱;
3. 外戚可威胁皇权,比如西汉的吕雉;
4. 权臣可威胁皇权,比如东汉的王莽;
5. 后妃可威胁皇权,比如唐朝的武媚娘;
6. 宦官可威胁皇权,比如唐代宦官权势大至可废立皇帝;
7. 敌国可威胁皇权,比如匈奴,突厥和蒙古;
8. 贪官可威胁皇权,比如明清末年官僚大面积腐败;
9. 宗教可威胁皇权,比如佛教,道教和萨满教等。
10. 农民起义可威胁皇权,比如黄巢,李自成,洪秀全等;
11. 豪强恶霸可威胁皇权,比如东汉和唐朝的藩邦割据等;
12. 暴君和昏君可威胁皇权,比如夏桀,商纣和隋炀帝等;

    在古代中央集权的帝国政治体系中,皇帝就是国家的代表和帝国的负责人,皇权与帝国的荣誉和利益基本一致!为了维护帝国的繁荣富强,皇帝就像是站在12个鸡蛋上跳舞的杂技演员,踩烂了哪个鸡蛋日子都不好过!比如说像朱元璋那么干把能征惯战的武将全部杀光了,虽然可以根除武将叛乱的威胁,但是朝廷一旦有事,用谁去抵御敌国的侵略和镇压农民起义呢?又比如像曹操那样严重削弱宗室的话,虽然可以根除类似于七国之乱和八王叛乱的威胁,但是像司马懿那样的权臣突然发难,皇帝又怎么能依靠宗室的力量来镇压叛乱呢?(你摁下这个葫芦就会漂起那个瓢!)

    因此皇帝只有运用策略和权术来维持这些势力之间的和谐平衡,最好制定成熟完善的规章制度,制约和平衡各派势力,皇帝作为各派势力之间斗争的仲裁者和审判官,做到兼秉至公,不包庇和偏袒任何势力,任何一方势力膨胀,甚至瞒上欺下,违法乱纪,搅拦朝纲,绑架政府,破坏朝廷的平衡的话,就威胁到了皇权,皇帝就执天子之剑依法将其铲除,只有这样他的皇帝宝座才能坐稳,帝国的江山才能千秋永固,万世昌隆!   

一. 预防武将为祸法:

    a.一个国家若无强大的武力,象南宋那样,即便国家财政状况良好,也终究会被北方蛮族替代;但一个国家若无文治,只知道武力镇压人民譬如说秦、元两朝,其国祚亦不长远。唯有文治武功并重,才能使得国家更具活力,传承时间更久。

    b.明朝的功勋武将,朱元璋早就提前清洗过了。六公二十八侯死得早的那就不说了,死的晚的,除了汤和一人外全都没得善终。左丞相胡惟庸一案,朱元璋就前前后后杀了三万多人。后来又以谋反罪杀凉国公蓝玉、列侯张翼等,牵连万余人。两次党狱下来,元勋宿将已经被杀戮殆尽。所以明朝近三百年的时间里没有什么武将造反的事情发生。

    c.朱棣制定监军制度防止形成军阀:明军编有提督内臣两名,营下编中军、左掖、右掖、左哨、右哨五军,各设坐营内臣一名。除中军下领四司外,其余各领三司,每司还独立作战的普通军队一般只派一名监军,在这种监视力度下,将领能够搞什么小动作不成?

    d.至于说监军,一般来说监军制度会对军队的战斗力造成伤害,但是在通信并不发达的十五世纪,没有监军却又容易导致形成军阀割据势力,因此只能两害相较权取其轻。再说,现在军队里有了宪兵,只要将监军的权力规范一下,那么监军对军队造成的伤害将会减至最低限度——若监军超出职权范围而对军队指手画脚,相对独立的宪兵系统自然可以介入。

二. 预防宗室叛乱法:

     在中国历史上,除了汉化不深的元朝,宗室皇族乱国的事情并不多。比较严重的有西汉景帝时的七国之乱和西晋惠帝时的八王之乱,前者被中央政权镇压下去,后者则导致西晋政权的灭亡。皇族乱国的事例之所以这么少,是因为儒家的伦理道德标准统治着人们的思想意识,规范了人们的社会行为。按道理经过宋朝理学家的强化,皇族乱国的事情应该不会在明朝出现,然而,恰恰明朝却是历朝中叛乱的藩王最多的一个朝代。其原因众所周知:燕王开了先例,而且成功了。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跃跃欲试的后来人众多自然也就成了理所当然之事。

1.塞王内迁:

    永乐皇帝为了解除拥有重兵的诸王对皇位可能构成的威胁,将宁王、谷王、辽王相继内迁,结果形成国都靠近前线,天子坐镇守边的局面。永乐皇帝本人雄心勃勃,长驱远驾,扬威塞外,他活着的时候对于不听话的北方游牧民族只一个字:打!可是他死后,留给后世的却是北部边防退缩的格局。

    为了保证皇位稳固,拥有重兵的塞王无论如何都必须内迁――纵观永乐之后的明朝,尽管所有的塞王都内迁、削减护卫且不得干涉地方军权,但仍然时有亲王意图谋逆甚至干脆举兵造反的事情生。如果保留塞王制度,让他们保留一万九千护卫并且可节制地方军队,用脚趾头都可以想得出:这些手握重兵的塞王们会给国家稳定带来什么样的威胁。   
    因此永乐皇帝将塞王内迁的同时,山西行都司、大宁行都司的诸卫就不必内迁了,因为控制北方游牧民族不容易,而且他的后世子孙并没有他那样的雄才大略,(为了经营大宁,太祖朱元璋曾花费一番苦心。洪武二十年,为了对付纳哈出,朱元璋下令筑大宁、宽河、会州,富国四城,并驻兵防守,随之,设大宁都指挥使司及大宁中、左、右三卫,并以木榆、会州、新城等卫隶之。洪武二十四年,宁王就藩大宁,又增置卫所十余处。朱元璋甚至在大宁卫设立儒学,教授武官子弟,设教授训导,“仍选识达达字者教习达达书”,并“颁经书,以广文教”。)况且,朱元璋非常骄傲的军户制度在明朝中后期也遭受了极大的破坏,不仅无法保证军队正常的战斗力,甚至无法提供足够的兵源。

2.宗室爵位继承改革——改世袭罔替为减等继承:

    a.明太祖朱元璋在大封皇子的同时,也采取措施提防藩王割据而威胁中央集权,所以虽然诸王分封各地,拥有王爵的称号,但是在藩府之外,没有封地和臣民,不得干预地方事务,即所谓“惟列爵而不临民,分藩而不锡土”。 为了防止亲王和朝臣勾结,还规定亲王每三年才能到北京朝见一次。平时只能在藩府附近活动,外出要记录备案,不得离开藩府远游。配备给藩王官属中的长史之类主要官员,还负有监督藩王的任务,要定期汇报王爷们的表现。所以藩王们实际上只能关起门来称大王,出了府门就不能随心所欲地作威作福了。

    b.按照规定,所有皇室的支系,包括皇帝的叔父、兄弟以至除皇太子以外的儿子,一到成年就应当离开京城到自己的封地,谓之“之国”。之国也就是就藩,其居于各省,有极为富丽闽大的王府和丰厚的赡养,但不得干预地方政事,而且非经皇帝同意,不得离开他的所在地。这种类似放逐和圈禁的制度,目的在于避免皇室受到支系的牵制和干涉。永乐大帝通过靖难手段登上大宝后,为了防止弟弟们以自己为榜样,不仅逐步剥夺亲王的军事指挥权,还找借口减少亲王们的护卫,并进一步限制藩王在王府之外的行动。

    c.皇族的爵位并非因功而赏,因此也就不存在升爵的可能。朱元璋又规定宗室不得参加科举考试做官,也不得经商赚取钱财,因此由于有优越的政治和经济地位,又不能参政带兵,在整日无所事事的情况下,明朝的皇子王孙们往往广娶妃嫔妻妾,繁育出众多的龙子龙孙。整个明朝时期,皇族宗室人口的再生产,表现出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自然增长率的特点。

    d.据史籍记载,明朝洪武年间(1368--1398年)明宗室人口才58人。到了永乐年间(14o3--1424年),3o年左右增加1倍,达到127人。而在嘉靖八年(1529年),玉牒中所载的宗室人口达82o3人,1oo年间增加6倍。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又增加约1.5倍,达17661人。仅过16年隆庆三年(1569年)见存的亲王、郡王、将军、中尉以及未名未封者,共计二万八千四百九十一人,这还不包括皇族中的女性公主、郡主、县主等等。再过26年,到明万历二十三年(公元1595年),见载于玉牒的宗室人口,就达到157ooo余人。至半个世纪后明亡的时候,宗室人口至少已经过2o万人,这时,明政府全年的收入已经不足以支付宗室岁禄……

    当初朱元璋把皇子王孙分封到各地做藩王,其本意是让皇子王孙们共同“夹辅皇室”。他绝对想不到,这个宗室政策最终反而会变成导致朱明王朝衰亡的一个重要原因。

    e.为了预防这一弊病,朱棣自然要趁早将宗室爵位继承制度改一改。朱棣颁布《爵位法》虽说亲王们并不喜欢改世袭罔替为减等继承,但这种变化并不损害亲王本人的利益,况且,这项改革针对所有皇亲贵族,所以大家倒也不至于太难接受。圣人言:君子之泽,五世而斩。皇帝也有穷亲戚,但五服之内却也多少受些照顾。从情份上讲,这也足够了。

    皇族男性爵位依次为:亲王岁禄1oooo贯、郡王2ooo贯、镇国将军1ooo贯、辅国将军8oo贯、奉国将军6oo贯、镇国中尉4oo贯、辅国中尉3oo贯、奉国中尉2oo贯。

    f.贵族分为有禄贵族和有邑贵族两种。所谓有禄贵族,就是帝国本土常规的能够享受岁禄的贵族。而所谓的有邑贵族,则是羁縻地区的大小头目,例如土司、头人、伯克、游牧民族中大大小小的汗、部落领,以及海外新开拓领土上的领。有邑贵族的共同特点便是不享受岁禄,但拥有采邑,而且还可以拥有一定数量的私兵。太祖皇帝规定大明功勋贵族爵位只有公、侯、伯三等,太少,不利于激励士子进取之心。朱棣准备将功勋贵族爵位分为十九级,均享受岁禄。
  
    一等公爵岁禄7oo贯、二等公爵岁禄685贯、三等公爵岁禄66o贯、一等侯爵岁禄61o贯、二等侯爵岁禄585贯、三等侯爵岁禄56o贯、一等伯爵岁禄51o贯、二等伯爵岁禄485贯、三等伯爵岁禄46o贯、一等子爵岁禄41o贯、二等子爵岁禄385贯、三等子爵岁禄36o贯、一等男爵岁禄31o贯、二等男爵岁禄285贯、三等男爵岁禄26o贯、轻车都尉岁禄21o贯、骑都尉岁禄11o贯、云骑尉岁禄85贯、恩骑尉岁禄45贯。所有功勋封爵只加美号,不加国号、邑号,称之为有禄贵族。

    无论皇族爵位还是贵族爵位均减等继承。贵族爵位只有一子可以减等继承,而皇族爵位,除嫡长子可减一等继承外,余子还可减二等继承。 对于将世袭罔替改为减等继承的好处,从公讲,这种改变对国家和百姓有利;从私讲,这种改变并不损害大臣自身的利益。至于说将原有的公、侯、伯三级爵位改为十九级,也确实有利于激励士子进取之心――最重要的是,这样一来更多的大臣能够从这种改革中分一杯羹,所以,他们异口同声地表示了赞同意见。

    g.明朝最庞大的寄生群体就是宗室子弟,但是在封建社会中,任何皇帝都不可能消灭这个寄生集团——为了减少财政负担而将血淋淋的屠刀指向亲人,那不是神智正常的人敢做的事。能够将宗室爵位继承制度进行改革,朱棣自认为已经问心无愧了。为了减少宗室子弟的怨恚之意,朱棣一锤定音:凡在宗人府谱牒中已有纪录的宗室子弟,皆按原有的分封制度获得爵位。在此之后出生的宗室子弟才减等继承。反正,现在皇室人口全部加起来也才六七十人,这点小小的让步对明朝财政的影响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3.朱棣所公布的《贵族爵位继承法》规定:

    a.世袭贵族之爵位可被继承,终身贵族之爵位不可继承。

    b.爵位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c.与被继承人拥有五服以内的血缘关系者自动拥有爵位继承资格,少数民族地区,其子弟、族属、妻女、女婿及甥之袭替,胥从其俗。

    d.继承分值高者继承爵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继承人继承分值相同,爵位继承者由大明帝国皇帝指定。

    e.获得被继承人推荐的继承人加五分,被继承人最多只能推荐一名继承人。

    f.血缘关系为二服者拥有四分;为三服者拥有三分;为四服者拥有两分;为五服者拥有一分。

    g.继承人的生母拥有大明皇室血统者加三分;生母为大明帝国本土出生的汉人加两分,生母为汉人但并非大明帝国本土出生则加一分。

    h.继承人的配偶拥有大明皇室血统者加三分;配偶为大明帝国本土出生的汉人加两分,配偶为汉人但并非大明帝国本土出生则加一分。

    i.继承人在大明本土出生加一分。

    j.继承人十八岁之前在中国生活时间累计达到五年以上者加一分。

    k.继承人于国子监就读三年以上者加四分;于蕃学就读三年以上者加三分;在府(州)县学就读三年以上者加两分;在大明帝国本土市镇

乡村民间社学就读三年以上者加一分。

    l.继承所得爵位降一等。

    m.未于藩学或国子监就读者,无继承子爵以上(含子爵)爵位的资格。


4.引导宗室们成为“科学带头人”:

   a.朱棣自然不会允许亲王拥有造反的实力,宗室们参政的权力在明朝建立之日起就被剥夺,在不久的将来,他们还将逐渐失去带兵的权力。但宗室们如果整日无所事事做个纯粹的寄生虫,朱棣同样看不顺眼。世人所逐无非“名”“利”,宗室也是人,自然也会有着对“名利”的追求。不过,皇族的爵位并非因功而赏,因此也就不存在升爵的可能。朱元璋又规定宗室不得参加科举考试做官,也不得经商赚取钱财,因此宗室们对“名利”的追求比常人更加困难一些。所以,朱棣打算引导亲王、郡王们成为“学科带头人”。要知道,宗室们有着优越的政治和经济地位,能够相对容易地组织起一批学有专长的学者进行某项研究。若宗室们能够成为“学科带头人”,自然可以获得相应的“名利”——更妙的是,宗室们在学术研究方面获得名声,不会导致皇帝心生忌惮。

   b.宗室们将人生目标定为成为“科学带头人”会带来三个好处。

    其一,宗室们的精神生活会得到充实。

    其二,能够推动明朝的科技发展。

    其三,宗室们将会成为科学家和发明家坚定地保护者。

    朱棣自信自己活着地时候。科学家和发明家地社会地位会逐渐提高。但他总归会死地。若没有强有力地利益既得者地维护。商人和匠人的社会地位必然会再次降低。一旦宗室参与其中并获得利益。那么将来官员集团甚至是士人集团反扑时。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均不处于劣势地宗室自然会倾尽全力的反抗。为保险起见。朱棣甚至打算在官员集团中培养一些既得利益者。如此一来。这个新兴地利益集团就不至于被传统利益集团消灭。

     c.有宗室和高官的保驾护航。相信“科学带头人”便能够发挥更长时间地影响。改变一种观念至少需要一代人地时间。也就是说至少需要20年。而朱棣身边的这些高官们。最少还可以活二十多年。最多地更是还可以活五十多年。有这么长地时间。“通过发明创造也是进入社会上层地一种办法”地观念就会彻底被人们接受。

     d.亲王郡王可以资助学者进行研究,然后通过献宝大会获得爵位,在获得好名声的同时还能够获得足够的实际利益。以周王获得的一等子爵为例,一等子爵的岁禄虽然只有410贯,但可以往下传承二等子爵、三等子爵、一等男爵、二等男爵、三等男爵、轻车都尉、骑都尉、云骑尉、恩骑尉一共九代,可谓是福泽子孙。

5.朱棣对明朝五服之后的宗室的安置:

    a.五服之后的宗室即便是远亲了,但毕竟也是天家骨肉,断没有叫他们受穷的道理。

    太祖皇帝规定宗室惟列爵而不临民,分藩而不锡土,但这条规定却只是针对大明本土的。朕如今分别移民海外和关外,这些地方目前均属化外之地,不宜设置流官,因此只得暂时加封有邑贵族进行管理……

    其中一部分有邑贵族的爵位,朱棣决定册封给镇国将军以下的宗室。考虑到海外和关外均是化外之地,生活条件相对艰苦,因此是否成为有邑贵族全凭本人自愿。

    那些能够获得采邑地宗室就可以获得两份收入:一份是由朝廷提供的年禄,另一份则是从采邑获得地收益。

    b.但宗室获得采邑后,朝廷不再直接提供年禄。而是由该有邑贵族从应缴税贡中进行抵扣。比如说将一名镇国将军册封为一等有邑男爵。若此人向朝廷缴税纳贡1000贯。由于镇国将军地年禄为1000贯。因此名义上此人就相当于向朝廷缴纳了2000贯。

    因为交通不便、语言不通或风俗各异等原因。朱棣才赋予有邑贵族对采邑地管理权,但即便如此。有邑贵族仍然应该向朝廷缴纳税贡。以表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地道理。至于收取税贡的额度,朱棣则参照征收浮动田税地方法。任由有邑贵族自行缴纳税贡。但他人可以一次性向朝廷缴纳若干倍税贡获得该采邑地管理权,也就是有邑贵族对该采邑地管理权力。

    c.有了宗室爵位的俸禄做底子,别人想要获得该采邑地管理权自然更难。仍然以那位兼任一等有邑男爵地镇国将军为例。他缴纳1000贯赋税。另一个一等有邑男爵同样缴纳1000贯赋税。他人若是想获得这两者的采邑管理权,所需要支付的金额,前者将是后者的两倍!

    他人若是想获得采邑管理权,所需要支付的金额,倍数和爵位挂勾。恩骑尉、云骑尉、骑都尉、轻车都尉均为11倍,男爵为12倍,子爵为13倍,伯爵为14倍,候爵为15倍,公爵为16倍。

    仍旧以那位获得一等有邑男爵爵位的镇国将军为例,若是向朝廷缴纳税贡1000贯,再加上他本该享受的镇国将军年禄1000贯,就相当于向朝廷缴纳了税贡2000贯。由于该镇国将军拥有男爵爵位,其他人若想获得该采邑的管理权,则需要一次性向朝廷缴纳2000贯的12倍,也就是24000贯。当然,这是在没有竞争的情况下,若是有竞争者,则价高者得。

     d.若是足额缴纳税贡,他人想获得该采邑的管理权就会亏损极大。若是对朝廷不忠诚,所缴税贡与采邑收入相比相差太大,那么有人觊觎这个采邑的管理权又怪得了谁?而且失去管理权后,此人未来的生活也还是有保障的。想获得采邑管理权不是需要一次性向朝廷缴纳一笔费用吗?失去管理权的有邑贵族每年可获得这笔费用的十分之一作为年金。以那位镇国将军为例,当他失去采邑管理权后,每年可获得2400贯年金——从收益的获得方式来说,相当于该有邑贵族转变成了有禄贵族。这种做法相当于将那笔钱存入银行,然后每年支付10%的利息。要知道,这个时代的年利息普遍高达40-60%,如果只收每年20%的利息,这样的放贷人已经可以算得上是非常善良了。


三.预防外戚乱政法:

   1.明朝后妃选拔制度:
   
    a.明朝为了防止母后引用家人干政。后妃选自良家,但多非出自有声望的巨家大族。以万历的外祖家族为例,李伟家境贫寒,直到女儿被封为皇妃,他才得到了伯爵的封号。但所谓伯爵,不过是军队中的一个名誉军官,除了朝廷举行各项礼仪时位居前列以外,并没有任何特殊的权利,而且俸给甚低(一等伯爵岁禄51o贯、二等伯爵岁禄485贯、三等伯爵岁禄46o贯),甚至不敷家用。李伟在京城中大做揽纳物资于仓库的经纪,原因之一即在于此。他还有一个儿子,即慈圣太后的弟弟,身份却是宦官。

    b.明朝为了避免外戚过于强大威胁皇权,自成祖之后,皇后以及驸马多出身于低级官吏、普通军人或是平民。事实上,朱瞻基的皇后胡善祥也是这种情况。胡善祥是朱棣亲自选定的,在胡善祥被选中之前,其父胡荣只不过是个百户而已。朱棣很欣赏这种制度。明朝中后期也出现过人品恶劣的外戚,然而由于外戚的出身低微,他们顶多只能为恶,对皇权却产生不了威胁。

   2.明朝的驸马选拔制度:

    明代早期(太祖成祖两朝)的驸马选择多为功臣勋戚子弟。成祖之后禁止文武大臣子弟参选,到明英宗时已成定例。为公主择婿,由礼部出榜,凡14-16岁在京普通官员及军民子弟,容貌齐整,行止端庄,有家教者,都可报名应选。由皇帝派亲信太监面试,算命等。如果没有中意的,再扩大挑选范围到河南河北山东地区。初选中三人,由皇帝或皇太后选一人。

    郡主、县主、郡君、县君的夫婿统称仪宾。仪宾的选拔范围与附马类似,同样禁止文武大臣子弟参选。这样规定,既可以防止权臣的影响力过大,也可以防止王爷们通过姻亲关系获得强有力的外援进而造反。

   3.朱棣对驸马选拔制度的改革:

    a.朱棣为了彻底解决宗室寄生集团的问题,选择将怒气迁怒于驸马和仪宾身上。虽说既不可能取消宗室女性的福利待遇,也不可能禁止她们出嫁,但这并不意味着朱棣没有办法:将宗室女性嫁给进士们难道不是一种选择?

    b.如此一来,便堵上了小白脸依靠迎娶宗室女性进而不劳而获的路子。另一方面,进士们则相当于变相领取了一份额外的养廉银。即便是只是迎娶一名县君,那也相当于每年额外获得二十一世纪初期的六至八万元人民币——仅这份收入就已经可以保证五口之家过上小康的生活,从养廉的角度考虑,对预防腐败多少也能够起些作用。

    c.将宗室女性嫁给进士们只是选择之一,另一个选择是将她们嫁给亲近大明的外藩——尽管血缘关系在重大利益面前总是显得那么无力,但多少也有利于大明加强对外藩的控制。至于说布衣出身的进士,让他们成为皇帝或王爷的女婿却不会对皇权形成太大的威胁。如果进士愿意成为附马,那么他将成为附马都尉,在宦途上便到此为止。如果进士成为仪宾则可以继续当官,假设他们中进士时仅仅只有二十岁,按正常的程序,每三年一次考评,每次考评都为卓异,按步就班地从正七品升到正三品需要二十四年。女婿四十四岁时,岳父若还活着至少也应该六十岁以上了。到了这把年纪,大约不会仍然保持着造反做皇帝的雄心壮志——退一步说,即便王爷们能够活到老野心到老,可仪宾最高只能成为正三品,在中央不能进入枢纽,在地方不能成为封疆大吏,也算不上什么强有力的奥援。

    d.属国并不需要公主下嫁也仍然能够保持足够的忠诚,那么朱棣为什么还要将公主下嫁给属国国王呢?

    原因很简单:由不相干人的作属国的国王,总不如让外孙去作属国的国王更令他舒心。将来若条件允许,成立大东亚邦联帝国时,亲戚之间也好说话一些。况且,朝鲜国的王后经常会因为母族力量强大等原因而掌握很大的权力——朱棣是有点儿大男子主义,但是如果明朝公主能够在朝鲜垂帘听政甚至干脆成为女王的话,他却丝毫不会介意。

四.预防权臣专权法:

    1.朱元璋曾戒谕子孙:“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

    明朝的政治格局与前朝不同,明太祖禁止后世设丞相一职,其替代品内阁其实是皇帝的顾问,只是相当于后世的总统府秘书长。内阁大学士照皇帝的意旨写出,称“传旨当笔”,其权力及地位与过去的丞相不可同日而语。也就是说,理论上明朝的皇帝其独裁程度远远超过了前朝。明朝的中央皇权发展到中国历史的巅峰!

    但独裁也不是什么人都行的。首先,必须有充沛的精力――没精力就办不了太多的事,管不了太多的事还怎么独裁?其次,还需要对政治怀有极大的热忱――光精力充沛还不够,如果对政务没有兴趣,自然也就不可能独裁。明太祖和明成祖都是既有精力又对政治有兴趣的人,所以他们都称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独裁者。

     2.朱棣对言官制度的改革:

    a.明朝建立了历史上最为完善的监察制度与组织机构,并由此形成了一个十分独特的言官群体。按照明制,这个群体总人数一般保持在200人左右,为历代之最。大凡从中的方的各级衙门,从皇帝到百官,从国家大事到社会生活,都在言官的监察和言事范围。所以,明代言官身份独特,职权特殊,并以群体的面貌在整个社会形成一股威慑力量。

    b.应该说,明朝的言官体系还是起过一些正面作用的。比如说,嘉靖皇帝沉溺斋醮青词,不理政事。御史杨爵痛心疾首,上书极谏。被下诏狱,备受酷刑,数次昏死,仍泰然处之。其他言官冒死声援,虽然付出了血的代价,但终使嘉靖顾忌退让。又比如说,万历皇帝演戏嬉乐,忽闻巡城御史呵呼声。亟命止歌,竟曰:我畏御史。

    c.既然连皇帝的行为都在一定程度上受言官的约束,那么为祸甚烈的权臣和宦官自然更是言官监视、打击的主要对象——尽管权臣或权宦垮台的根本原因都只是因为失去了皇帝的宠信,但言官的进谏或多或少总归能够起那么一丁点作用。

    d.不过,朱棣却很不喜欢明朝的言官体系,因为与它所起到的正面作用相比。其负面影响似乎更大。

    e.明代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言官有好几类,为方便理解,朱棣将之分为四种派别:1.鸡毛蒜皮派、2.为反而反派、3.哗众取宠派、4.党争走狗派。

    f.言官主要由都察院御史和六科给事中组成,而监察御史事中都是七品官(监察御史和督给事中为正七品,左右给事中和给事中为从七品)。将言官的官衔设定得低一些,本意是希望言官们不要在乎自己的官职,敢于用自己的官职来博得名誉。其实,明代对于言官的素养品质则有着更高的标准。

    首先,“必国而忘家。忠而忘身之士”,但这种主观标准显然没办法检验。当吏部提名某位官员担任言官时,谁又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此人并非“必国而忘家,忠而忘身之士”?

    其次,必须正派刚直,介直敢言,而不患得患失,爱身固禄——这同样是一种没办法检验的主观标准。

    再次,具有突出的学识才干,既通晓朝廷各方政务。洞悉利弊动态,又能博涉古今。引鉴前史。除此之外,还须具备一定的仕途经历。历练稳重;对于年龄、出身以及文章、词辩等方面的能力也有具体的要求。但这条规定也落在了空处。

    ①.明朝的读书人用八股文作为敲门砖考上进士时,很多时候起点就是七品官。如此一来,进士们或者完全没有,或者只有极少的工作经验就会担任言官。在这种前提下,绝大多数言官都无法胜任他们的工作。他们往往根本没有或者是没有丰富的的方行政和管、农业、练兵、财税、马政、军事、外交都完全不懂。不懂怎么办呢?坐在言官的位子上总得有所作为吧?既然正事办不好,那自然只能将精力放在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上了。比如说不讲个人卫生、衣服没穿整齐、腰带没系好……这类言官,属于鸡毛蒜皮派。

    ②.与鸡毛蒜皮派不同,另一群同样对国家大事不懂的言官却总是恬不知耻的妄议朝政,妄加揣测,故意从反对中枢高级官员的举措中来获取“不阿”、“刚直”之名——也就是说,这类言官纯粹是为了反对而反对,因此朱棣将之形容为“为反而反派”。比如说崇祯皇帝加三饷。

    心平气和的分析,三饷所加不过每亩“九厘”银,按明末的粮价折算尚不足十斤稻谷,这在明末的亩产量中所占的比例微乎其微。当国家发生战争时,适量的增加赋税并非全无道理。但在言官们激烈的反对下,崇祯最终被迫停派了三饷。后来,崇祯在农民起义、小冰期自然灾害以及关外建奴的三重压迫下,希望与建奴议和获得喘息的机会。好吧,既然言官反对为了支持战争而增加赋税,那么选择和平总归可以了吧?还是不行!似乎不坚决反对皇帝的任何措施,他们这些言官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收税打仗言官们固然要拼命反于是和谈同样会遭受言官们的激烈反对(这些言官比皇帝还要牛)!
    ③.哗众取宠派的言官则立论唯恐不偏激,言辞唯恐不夸张,往往凭借着捕风捉影、小道消息,就极尽耸人听闻之能事。他们绝不会在乎所论是否属实,只会在意能否凭借刻薄的言辞哗众取宠,一举成名。通过骂皇帝,骂举足轻重大臣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以此捞取政治资本!比如说明神宗因为生病,“头晕眼黑,心满肋涨,饮食少思,寝不成寐。身体尚软”,结果大理寺左评事雒于仁在万历十七年十二月便以此写了一本《酒色财气四箴疏》。借题发挥,给皇帝横加了四个罪名:“皇上之恙,病在酒色财气也。夫纵酒则溃胃,好色则耗精,贪财则乱神,尚气则损肝”。而田大益更是将万历与“夏桀、商纣王、周幽王、厉王、汉桓帝、灵帝、宋徽宗等昏君”并列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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