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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港部队为何对私闯者手下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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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 12: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驻港部队为何对私闯者手下留情?

闫 桥 / 文
我们注意到,去年12月26日,6名“香港人优先”组织成员手持港英旗帜,强行闯入中环添马舰解放军驻港部队总部被驱离,这是自去年下半年以来,香港连续发生冲击解放军驻港部队军营事件,一些“港独”份子甚至气焰嚣张地高喊“解放军撤出香港”, 一些“港独”份子被保释后仍十分嚣张,在网上扬言“此仇必千倍奉还”。
据我观察,驻港部队在处理这一问题上是非常克制的,一定是严格遵照了中央的指示精神,目的是尽量保持香港的繁荣与稳定,绝不让一小撮坏人的目的得逞。我们注意到,在处置这些私闯驻港部队军营的问题上始终是由香港警方来承担,这并不是驻港部队没有能力处置,按理说直接抓捕就行了,可是一开始处置这类问题就使用过于简单的的办法容易闹出事端,而把这类问题先交香港警察处理的办法会给军队今后再遇此类问题的处置一个缓冲。虽然驻港部队没有直接抓捕和采取其它果断措施给外界留下一个“软弱”的形象,但我相信解放军的“先礼后兵”也一定是今后再遇此类问题处置此类事件的基本方针。
我记得当时有香港官员说,驻港部队对这些私闯者有开枪击毙的权利。实际上这也是从侧面对这些极端份子的旁敲侧击,因为这些话还是出自驻港部队以外好。我认为,驻港部队在处理此类事件有着很好的经验,完全是为香港的繁荣稳定着想的,而且这也一定是中央政府的指令,因为这也是中国内部维稳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
  据环球时报记者报道,21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邀请内地知名学者,在北京就“一国两制”与《驻军法》展开讨论。北京大学港澳研究中心主任饶戈平在总结发言中称,举办研讨会的目的就是发出内地学者对冲击驻港部队事件的声音,“冲击军营不能归为言论自由”。
曾参与《驻军法》起草工作的军事管理研究所副所长王新建大校在研讨会上称,《驻军法》是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并由香港特区公布实施的全国性法律,在香港与《基本法》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而驻港部队是负责香港防务的国家机关,是国家主权的体现,中环军营是驻军指挥机关所在地,其重要性和机密性是其他地方不能比的。他说,冲击驻港部队在政治上是挑战国家主权和中央政府,在法律上是刑事犯罪,必须严惩。与此同时,王新建也承认,由于起草时香港有反对驻军的声音,《驻军法》自我约束和限制性条款比较多,像香港不承担军费、没有规定港府提供军事用地的责任等,这在其他国家的驻军法中都是没有的。目前驻港部队实行封闭管理,王大校建议可以适当走出去,更多接触香港社会和民众,破除神秘感和隔膜感,拉近军民心理和感情距离。
有与会学者直言,香港回归16年来需要反思“一国不足,两制有余”,香港不能只讲《基本法》,也要多讲《宪法》。同时《驻军法》的授权范围主要是处置相关违法行为的即时措施,“公安条例”39条授权驻港部队对擅自闯入军营者实施逮捕,但士兵只是实施了驱离,把他们交给香港警方,之后这些人获得保释。王新建也认为处理方式值得探讨,根据规定,情节严重或有可能继续犯罪的情况下是不能保释的,而“香港人优先”成员被保释后在网上扬言“此仇必千倍奉还”,明显有继续犯罪的意图。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陈佐洱称,1997年6月30日前,所有香港英军军营前都立着一块3米乘4米的大型警告牌,警告任何人都不能进入军事禁区,如果违反,就会受到警告甚至枪击。
“港独”到底是香港社会个别人吸引眼球的招牌,还是已成为一股势力呢?据全国港澳研究会了解的情况,冲击军营的“香港人优先”组织前身是“我是香港人,不是中国人”,2012年3月成立时有300多人,2013年10月1日到驻港中联办门口示威时发展到1.8万人,11月号称有2.4万人。他们曾在网上称呼中国为“支那”,骂印有五星红旗的港币钞票“媚共”。去年7月1日和8月1日,他们在驻港部队外焚烧军旗。资料还显示,“调理农务兰花系”等极端组织以及个别被他们视为“精神领袖”的反对派议员还收受台湾资金。最近,一个所谓“香港独立应援会及南京事件真相调查会”组织与“香港靖国神社崇敬奉赞会”及“香港李登辉之友会”勾搭在一起,企图为日本侵略中国的历史翻案。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高级顾问朱育诚看来,这些“反中乱港”组织的出现并不意外。他回顾说,内地把香港问题提到日程后,时任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是带着“三个不平等条约有效论”访问中国的,但邓小平坚决表示“主权问题不能谈”。之后英国抛出“主权换治权”也未奏效,于是开始玩弄“三脚凳”花招。所谓“三脚凳”,就是本来中英谈判是两个主权国家之间的谈判,但英国想把香港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拉进来,目的是把香港搞成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就像英国当年在新加坡做的一样”。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建议,在冲击军营问题上,特区政府和中央政府都要表明立场,同时香港社会要加强一国教育和法治教育。
我认为,在处理“港独”问题和其它民族分裂势力一样,国家一方面要坚决打击,再一方面就是要面对不同情况谨慎处置,以免引发不可控的大规模群体事件,在这一方面我们国家有着诸多成熟的经验和预案。所以我们在处置此类事件时一定要有全局思想,时刻绷紧政治这根弦儿,切不可感情用事仓皇应对,以免上了这些别有用心者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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