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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败诉后将敞开稀土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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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7 04: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败诉后将敞开稀土供应?

闫 桥 / 文

凤凰财经3月26日讯 美国、日本、欧盟针对中国的稀土贸易诉讼案初步裁决中国败诉,商务部26日晚间确认了这一消息。商务部相关人士称,此案件如果最终败诉,中国政府将不得不取消已实行数年的针对稀、钨、钼采取的出口关税、出口配额等措施。接近商务部专家则分析称,这将预示中国稀土敞开供应,政府亦无法约束企业的出口行为。

据报道,中国长期以来以仅占世界23%的稀土储量、47%的钨储量、向国际市场供应了90%的稀土产品及80%的钨产品。2012年3月13日,美日欧将中国稀土、钨、钼相关产品的出口关税、出口配额及出口配额管理和分配措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双方磋商无果,同年7月23日,WTO成立专家组作为该案裁决机构。26日,专家组提交了此案的最终报告。商务部披露,专家组报告认为,中国对于稀土、钨、钼产品的出口关税、出口配额以及对相关出口企业施加的出口业绩和注册资本要求不符合《1994年关贸易总协定》及《中国加入议定书》的相关规定。WTO裁定中国对于稀土出口配额的作用与保护资源无关,认为出口配额不是防止走私或出口非法开采稀土产品的必须措施,不能防止非法开采或生产稀土的国内消费,反而会对国内消费者传递刺激消费的负面信号。但是,WTO专家组驳回了欧盟指控中国歧视外国企业诉求,报告裁决同时认可中国自然资源主权原则及资源保护政策。

根据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杨国华对此向凤凰财经等媒体回应称,目前商务部正在评估WTO专家组裁决报告,其强调中国政府仍有权向WTO上诉,此案尚未“盖棺定论”。按照WTO上诉流程,中国政府尚有最多90天时间决定是否上诉。商务部上述人士表示,由于中国政府已在近年加强了对上述矿藏的管理,并采取了打击稀土走私等专项行动,这也不意味着稀土价格在未来将必定下行。

现在问题的关键是中国是否要遵守该裁决,因为看起来WTO这个机构就是由西方掌控的,即使咱们决定上诉那结果还是一样的。也就是说,中国对于稀土、钨、钼产品的出口关税、出口配额等限制不符合关贸易总协定的要求,中国需要把这些稀缺商品当做一般商品来向世界敞开供应,这无疑对中国来说是不公平的。

我们知道,稀土属于国家的战略资源,而WTO却把稀土连同钨、钼产品相捆绑,目的就是要把它看成一般资源,而在WTO框架下参加国是不能对一般产品做对外出口限制的,所以中国参加此类诉讼肯定是必败无疑,而在应诉过程中也没有多少回旋余地,因为世贸组织它就是一个单纯的经贸组织,不可能承认经贸与政治的联系,因此,从技术角度讲中国无理由对此类产品出口配额及相关企业的限制。但我们从裁决内容看,报告裁决同时认可中国自然资源主权原则及资源保护政策。也就是说,中国虽然有保护本国自然资源的权力,对开采行为可以实行保护性措施,但同样要实行对相关产品的开放,这个裁决完全满足了美、日、欧的需求,预示着中国今后再也不能运用这类“武器”。

事实上,不管WTO如何裁决,不管世贸协定规定多么“公平”,中国作为一个签字国一定会履行自己的承诺的,但由于商业公平原则也是由各商人所具体掌控的,其操作更现实于买卖自由,因此,国家虽然今后对相关企业失去的更多的干预,但企业和商家也不会完全不顾国家资源的稀缺性而任凭自己实现对利益的追逐。所以,WTO的裁决虽然对中国来说是败诉结果,但我认为也不会产生多少的实际意义。美、日、欧如果寄希望于凭借这样的裁决就会使中国增加出口,那只能说他们想得过于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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