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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武术——中华独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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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0 01: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华武术——中华独尊

      概述

武术,打拳和使用兵器的技术,是中国传统的体育项目。武术又称国术或武艺,中国传统体育项目。其内容是把踢﹑打﹑摔﹑拿﹑跌﹑击﹑劈﹑刺等动作按照一定规律组成徒手的和器械的各种攻防格斗功夫﹑套路和单势练习。武术具有极其广泛的群众基础﹐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不断积累和丰富起来的一项宝贵的文化遗产。是中国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之一。

武术是以徒手和器械的攻防,动作及其攻法为内容,通过套路和对抗形式,来达到增强体质、培养意志及训练格斗技能的目的的体育运动。武术在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武术是以肉体与冷兵器互相格斗的技术,前者之内容为锻链身体各部位以攻击对手,种类分为踢打拿摔四大类;后者之内容,族繁不及备载。发明火枪(musket)前,兵器为以刀枪棍剑鞭镖锤矛钯等冷兵器为主,另有不常见之奇兵;发明火枪后,冷兵器逐渐被淘汰。火枪的发明,间接导致以冷兵器与肉体为武器的攻击技术在战场上势微,而仅存于警察、公安、保全业与军中特种部队。

历史发展

“武术”这词语,在历史上的第一个记载是负面的。南朝宋的太子舍人,颜延之(384~456)做了首四言诗《皇太子释奠会作》:“偃闭武术,阐扬文令。庶士倾风,万流仰镜。” 意思是“废止武术,促进文学。使百姓佩服,大家仰慕好榜样。”但是此句中的“武术”应该是指“军事”。此词后来还有在明朝用。李渔的《闲情偶寄·种植部》:“自幼好武术。”也称功夫。

武术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那时﹐人类即已开始用棍棒等原始工具作武器同野兽进行斗争﹐一是为了自卫﹐一是为了猎取生活资料﹐后来人们为了互相争夺财富﹐进而制造了更具有杀伤力的武器。如《山海经‧大荒北经》就有“蚩尤作兵伐黄帝”的记载。这样﹐人类通过战斗﹐不仅制造了兵器﹐而且逐渐积累了具有一定的攻防格斗意义的技能。

在公元500年左右,天竺国(今印度)的达摩祖师创建了佛教,在以后的岁月里,印度的武术也传到了中国 ,形成少林一派,在中国武林占据了重要地位。

在殷商时期﹐青铜业发展﹐以车战为主﹐出现了一些铜制武器﹐如矛﹑戈﹑戟﹑斧﹑钺﹑刀﹑剑等。同时﹐也出现了这类武器的用法﹐如劈﹑扎﹑刺﹑砍等技术。为了提高战斗力﹐这时已有了比赛的形式。如《礼记‧王制》所载“凡执技论力﹐适四方﹐裸股肱﹐决射御”﹐意即较量武艺高低。

春秋战国时期﹐铁器出现﹐步骑兵兴起﹐为了在步骑战中发挥作用﹐长柄武器变短﹐短柄武器(特别是剑身)变长﹐这样﹐武器的内容就更加丰富了﹐武术的技击性进一步突出﹐同时武术的健身作用也受到重视。这时比试武艺的形式已广泛出现﹐更加推动了武艺的发展。据《管子‧七法》载﹐当时每年有“春秋角试。”据《庄子‧人间世》和《荀子‧议兵》所载﹐当时比试武艺已非常讲究技巧﹐拳术打法有进攻﹑防守﹑反攻﹑佯攻等。

秦时盛行角抵和手搏﹐比赛时有裁判﹐有赛场﹐有一定的服装。1975年湖北省江陵县凤凰山秦墓出土的一件木篦背面上就彩画了当时一场比赛的盛况﹕台前有帷幕飘带﹐台上 3个上身赤裸的男子﹐只穿短裤﹐腰部系带﹐足穿翘头鞋﹐2人在比赛﹐1人双手前伸作裁判。

汉时﹐有了剑舞﹑刀舞﹑双戟舞﹑钺舞等。这都说明﹐汉时的武舞已有明显的技击性﹐有招法﹐又多以套路的形式出现。汉时是武术大发展的时期﹐已形成了多种技术风格的流派。如《汉书 .艺文志》收入的“兵技巧”类就有13家﹑199篇﹐都是论述“习手足﹐便器械﹐积机关﹐以立攻守之胜”的武术专著。

两晋南北朝时期﹐战乱频繁﹐官僚贵族或耽于宴乐或追求长生不老之术﹐其影响也渗透到社会各阶层的生活中﹐如视剑为具有神秘色彩的法器﹐甚至以木剑代刀剑﹐用荒诞无稽的邪说取代练武﹐致使武艺停滞不前。

隋唐五代时期﹐随著封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繁荣﹐武术重新兴起﹐唐朝开始实行武举制﹐并用考试办法授与武艺出众者以相应称号﹐如“猛殷之士”﹑“矫捷之士”﹑“技术之士”﹑“疾足之士”﹐获得每个称号都有具体标准。如“猛殷之士”要“有引五石之弓﹐矢贯五扎﹐戈矛剑戟便于利用……”(《武备志‧太白阴经‧选士篇第十六》)。这一通过考试选拔人才的制度﹐促进了社会上的练武活动。

随著步骑战的发展﹐在战场上﹐戈﹑戟逐渐被淘汰﹐剑作为军事技术多被刀所代替﹐但作为套路的演练仍在发展。

宋代出现了民间练武组织﹐见于记载的有“锦标社”(射弩)﹑“英略社”(使棒)﹑“角抵社”(相扑)等。这些社团因陋就简﹐“自置裹头无刃枪﹑竹标排﹑木弓刀﹑蒿矢等习武技”(《宋史》卷 191)。在城市中﹐据《栋亭十二种都城记胜》所载﹐在街头巷尾打场演武﹐十分热闹。表演的武艺有角抵﹑使拳﹑踢腿﹑使棒﹑弄棍﹑舞刀枪﹑舞剑以及打弹﹑射弩等﹐对练叫“打套子”﹐有“枪对牌”﹑“剑对牌”等﹐这时﹐集体项目也发展较快﹐例如﹐《东京梦华录》卷 7载:“两人出阵对舞如击刺之状……出场凡五七对﹐或以枪对牌﹑剑对牌之类。”但对抗性的攻防技术由于受了宋理学家倡导“主静”的影响﹐都逐渐走向衰微。

元代统治者对民间“……二十人之上不许聚众围猎”(《元典章》卷 3﹐赈饥贫)﹐连民间私藏武器也属犯罪。武艺多以秘密家传的方式冒著生命危险进行传授。

明代是武艺大发展的时期﹐出现了不同风格的技术流派﹐拳术﹑器械都得到了发展﹐特别是在理论上总结了过去的练武经验﹐具有代表性的著作有《纪效新书》﹑《武篇》﹑《耕馀剩技》等。这些著作不同程度地记载了拳术﹑器械的流派﹑沿革﹑动作名称﹑特征﹑运动方法和技术理论等﹐有的还附有歌诀及动作图解﹐为后世研究武术提供了重要依据。

清代统治者禁止练武﹐民间则以“社”﹑“馆”的秘密结社形式传授武艺﹐其中著名的拳种﹐如太极拳﹑八卦掌﹑形意拳﹑八极拳﹑劈挂拳等﹐多在清代形成。

民国期间﹐社会上存在著各种形式的拳社﹐对传播和发展武术起了积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武术被作为优秀民族遗产加以继承﹑整理和提高﹐成立了各级武术协会﹐国家设有专门机构负责开展武术运动﹐将武术列为正式比赛项目。1953年﹐举行了第1届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竞赛大会﹐接著又举行多次全国性武术比赛或表演大会。为了推动武术的普及和提高﹐国家组织创编了比赛规定套路﹐编制了群众武术活动所需要的初级套路和简化太极拳等﹐出版武术书籍和挂图﹐拍摄武术影片和录象。为探讨武术运动锻炼的价值﹐还组织有关生理的测定和研究﹐使其逐步科学化。此外﹐各体育学院﹑体育系相继设立武术课和武术专业班﹐大中小学也把武术列为体育课教学内容﹐青少年业余体校也建立武术班﹐各地武术协会设立各种形式的武术辅导站﹐其中包括嵩山少林寺南北武术院吸引著大批武术爱好者习武健身疗病。

武术特点
寓技击于体育之中:武术最初作为军事训练手段,,与古代军事斗争紧密相连,其技击的特性是显而易见的。在实用中,其目的在于杀伤、制限对方,它常常以最有效的技击方法,迫使对方失去反抗能力。这些技击术至今仍在军队、公安中被采用。 武术作为体育运动,技术上仍不失为攻防技击的特性,而是将技击寓于搏斗与套路运动之中搏斗运动集中体现了 武术攻防格斗的特点,在技术上与实用技击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是从体育观念出发,他受到竞赛规则的制约已不伤 害对方为原则。如在散手中对武术中有些传统的实用找击 方法作了限制,而且严格规定了击打部位和保护护具,短 兵中使用的器具也作了相应的变化,而推手则是在特殊技 术规定下进行竞技对抗的。因此,可以说武术的搏斗运动具有很强的攻防技击性,但又与实用技击有所区别。

套路运动是中国武术的一个特有的表现形式,不少动 作在技术规格。运动幅度等方面与技击的原形动作有所变化,但是动作方法仍然保留了技击的特 性。即使因连结贯串及演 练技巧上的需要,穿插了一些不一定具有攻防技击意义的动 作,然而就整套技术而言,主要的动作仍然是以踢、打、摔、拿、击、刺诸法为主,是套路的技术核心。它的攻防技击特性是通过一招一式来表现的,汇集百家,它的技击方法是极其丰富的,在赦手。短兵中不宜采用的 技术方法,在套路运动中仍有所体现。

内外合一,形神兼备的民族风格:既究形体规范, 又求精神传意。内外合一的整体观,是中国武术的一大特 色。所谓内,指心、神。意等心志活动和气总的运行:所谓外,即手眼身步等形体活动。内与外、形与神是相 互联系统一的整体。

武术“内外合一,形神兼备”的特点主要通过武术功法和投法来体现。“内练精气神,外练筋骨皮”是备 家各派练功的准则,如极拳主张身心合修,要求“以心行气,以气运身”。形意拳讲究“内三合,外三合”,少林拳也要求精、力、气、骨、神内外兼修。此外武术套路在技术上往往要求把内在精气神与外部形体动作紧 密相合,完整一气,做到”心动形随”,“形断意连”,势断气连”。以“手眼身法步,精神气力功”八法的变化来锻炼心身。这一特点反映了中国武术作为一种文化形式在长期的历史演进中倍受中国古代哲学、医学、美学等方面的渗

透和影响,形成了独具民族风格的练功方法和运动形式 。

广泛的适应性:武术的练习形式、内容丰富多样,有竞技对抗性的散手、推手、短兵,有适合演练 的各种拳术、器械和对练,还有与其和适应的各种练功方法。不同的拳种和器械有不同的动作结构、技术要求、运动风格和运动量,分别适应人们不同年龄、性别、体质的需求,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和兴趣爱好进行选择练习,同时它对场池、器材的要求较低,俗称“拳打卧牛之地”,练习者可以根据场地的大小

变化练习内容和方式,即使一时没有器械也可以徒手练参、练功。一般来说,受时间、季节限制也很小。较之不少体育运动项目,俱有更为广泛的适应性,武术能在广大民间历久下衰,与这一特点不无关系利用 这一特点可为现代群众性体育活动提供方便,使武术进一步社会化。

武术作用
提高素质,健体防身:武术套路运动其动作包含着屈伸、回环、平衡、跳跃、翻腾、跌扑等,人体各部位几乎都要参与运动。

系统地进行武术训练,对人体速度、力量、灵巧,耐力、柔韧等身体素质要求较高,人体各部位“一动无有不动”,几乎都参加运动,使人的身心都得到全西锻炼。实践证明,对外能利关节,强筋骨,壮体魄;对内能理脏腑,通经脉,调精神.武术运动讲究调息行气和意念活动,对调节内环境的平衡,调养气血,改善人体机能,健体强身十分有益。

武术套路运动和搏斗运动,都是以技击作为它的中心内容的,周贡通过武术锻炼,不仅能够达到增强体质的作用,而且能够学会攻防格斗投术,特别是武术功力训练,更能发挥技击的实效性。

武术的搏斗运动,通过次防技术练习,拳打,脚踢,快摔等动作的运用,井在文字中互相扬长避短,攻彼弱点、避彼锋芒,讲究得机,得时、得势,从而提高判断力和应变能力。这无疑能提高人们克敌制胜和防身自卫的能力。尤其对公安武警和边防指战员更有实际意义和作用。

锻炼意志,培养品德:练武对意志品质考验是多面的。练习基本功,要不断克服疼痛关,磨练“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常年有恒,坚持不懈的意志品质。套路练习,要克服枯燥关,培养刻苦耐劳,砥砺精进,永不自满的品质。遇到强手克服消极逃避关,锻炼勇敢无畏、坚韧不屈的战斗意志。经过长期锻炼、可以培养人们勤奋、刻苦、果敢、顽强、虚心好学、勇于进取的良好习性和意志品德。

“教武育人”贯彻在武术教习全过程中,“未曾习武先学礼,夫曾习武先习德”,传统中始终把武德列为习武教武的先决条件。武术在中国几千年绵延的历史中,一向重礼仪,件道德,“尚武崇德”。诸如尊师爱友,包含了深刻广泛的道德内容,互教互学,以武会友,切磋技艺,讲礼守信,见义勇为:不凌弱逞强等品德。激烈的攻防技术和人生修行结合起来,是中国武术传统道德观念的体现。在社会的发展中,武德的标准和规范也不尽相同,尚武而崇德不仅能很好地陶冶憎操,还会大大有益于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武术分类
对练:对练是两人或两人以上,按照预定的程序进行的攻防格斗套路。其中包括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徒手与器械对练等三种练法。

徒手对练:是运用踢、打、摔、拿等方法,按照进攻、防守、还击的运动规律编成的拳术对练套路,有时打拳、对擒拿、南拳对练、形意拳对练等。

器械对练,是以器械的劈、砍、击,刺等技击方法组成的对练套路,主要有长器械对练、短器械对练、长与短对练、单与双对练、单与软对练、双与软对练等多种形式,常见的有单刀进枪、三节棍进棍。双匕首进枪、对刺剑等。

徒手与器械对练,是一方法手,另一方持器械进行的攻防对练套路,如空手夺刀、空手夺棍、空手进双枪等。

集体演练:集体演练是集体进行的徒手、器械或能手与器械的演练。在竞赛中通常要求六人以上,可变换队形,图案,也可用音乐伴奏,要求队形整齐、动作协调一致。 搏斗运动,是两人在一定条件下,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斗智较力的对抗练习形式。目前武术竞赛中正在遂步开展的有散手、推手、短兵三项。

散手:是两人按照一定的规则使用踢、打、摔。拿等方法制胜对方的竞技项目。

推手:是两人遵照一定的规则,使用棚、扳、挤、按、采、例、肘、靠等手法,双方粘连粘随,通过肌肉的感觉来判断对方的用劲,然后借劲发劲将对方推出,以此决定胜负的竞枝项目。

短兵:是两人手持一种用藤、皮、棉制作的短棒似的器械,在16市尺直径的圆形场地内,按照一定的规则。使用劈、砍、刺、崩、点、斩等方法进行决胜负的竞技项目。

项目与规则
武术套路比赛

一、武术套路

(一)拳术设其他传统拳,即流行于各地、除规则规定的自选拳术内容以外的拳术(如形意、八卦、意拳、八极、地躺、醉拳等)、南拳、各式太极拳三项。器械设长、短、软、双器械四项。对练设一项,2-3人均可,男、女可混编。比赛在长14米,宽8米的地毯上进行。

(二)套路比赛各项高低采用裁判评分的办法。各项比赛的最高得分为10分,评分和扣分标准如下:

1、刀、枪、剑、棍、南拳、太极拳等评分扣分标准:

动作规格的分值6分;劲力协调的分值2分;

精神、节奏、风格、内容、结构、布局的分值2分。

2、扣分,根据不符合要求的程度,分别给予扣分,每次扣0.1以上,有些严重不符者,最高一次可扣2分。

3、其他项目和评分标准:

姿势正确、方法清楚4分;

劲力顺达、动作协调3分;

风格独特、内容充实2分;

精神贯注、节奏分明1分。

4、对练评分标准:

攻防合理,方法准确4分;

动作熟练、配合严密3分;

内容充实、结构紧凑2分;

意识逼真、风格突出1分。

传统拳(形意,八卦,意拳,八极,翻子等)南拳

太极拳

长器械

短器械

软器械

双器械

对练

散手比赛

二、散手

散手比赛在高0.6米、长8米、宽8米的台上进行,水上擂台在长、宽各7米,高出水面0.5米的台子上进行。比赛分红方、黑方,拳套重量:65公斤级及以下为320克;70公斤以上级别为280克。

使用方法,得分标准等:

1、禁击部位:后脑、颈部、裆部。

2、得分部位:头部、躯干、大、小腿。

3、禁用方法:用头、肘、膝和反关节的动作进攻对方;

用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的摔法或有意砸压对方;用腿攻击倒地方的头部;用拳连击对方头部。

4、得分标准:

以下情况得3分:在一局比赛中,一方第一次下台,对方得3分(水上擂台则对方胜一局);用转身摆腿击中对方躯干部位而自己站立得3分;用主动倒地的动作致使对方倒地,而自己即刻站立者;使用勾踢将对方踢倒而自己站立者。

以下情况得2分:一方倒地、站立者得2分;用腿法击中对方躯干者;被强制读秒一次,对方得2分;受警告一次,对方得2分。

以下情况得1分;用手击中对方得分部位者;用腿击中对方和下肢者......

胜负评定

比赛为单败淘汰赛,每场比赛为三局两胜,每局净打3分钟(女好为2分钟),中间休息一分钟。

优势胜利。如被重击倒地不起达10秒或虽能站立但知觉失常,判对方为胜方;一场比赛中,被重击强制读秒达3次,判对方胜;在一场比赛中,3次有效使用3分动作者为胜方。

每局比赛结束,依据边裁判员评判结果,得分高者为该局胜方。

一局比赛中,一方受重击被强制读秒2次,对方为胜。

竞赛中的礼节

介绍运动员时,运动员向观众行抱拳礼;每场比赛开始前,运动员相互行抱拳礼,宣布结果时,运动员交换站位,宣布后,双方行抱拳礼,再同时向台上裁判员行抱拳礼,裁判回礼;然后和对方教练员行抱拳礼,教练员回礼。

男子设6个级别女子设2个级别

52公斤48公斤

56公斤52公斤

60公斤

65公斤

70公斤

75公斤

木兰拳比赛

1、比赛设木兰拳、木兰单扇、木兰单剑三个集体项目。木兰拳比赛场地,个人长14米,宽8米,集体项目场地不受限制。

器械要求:扇子,全长33厘米,宽2厘米;剑采用金属剑,蕙长略短于剑身。

2、个人全能得分相等时,以获得单项第一名较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第二名较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均相等,则名次并列。

3、团体总分相等时,以全队在比赛中获得单项第一名较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第二名较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服装、礼节、进场、退场、起势、收势、计时与音乐

评分标准与方法

木兰拳个人项目、集体项目评分标准

各项比赛的最高得分为10分,评分和扣分标准如下:

个人项目的评分与扣分标准

(一)、动作正确,方法清楚的分值为4分,不符则视轻重程度扣0.1-2分。

(二)、造型优美、舒展大方的分值为2分,不符则视轻重程度扣0.1-1分。

(三)、运劲顺达、动作协调的分值为2分,不符则视轻重程度扣0.1-1分。

(四)、特点明显,风格突出的分值为1分,不符则视轻重程度扣0.1-1分。

(五)、精神集中,舞乐和谐的分值为1分,不符则视轻重程度扣0.1-1分。

集体项目的评分标准

(一)、内容的评分:内容充实、木兰拳的风格和特点突出。此项分值为4分。

(二)、质量的评分:动作正确、姿势舒展、动静分明、精神贯注、技术熟练。此项分值为3分。(规定套路此项分值为4分)。

(三)、配合的评分:动作整齐、舞乐和谐、服装统一。此项分值为2分。

(四)、编排的评分:编排新颖、队形多样、变化有序。此项分值为1分。(规定套路没有此项分值)

其它错误的扣分标准

一、没有完成套路,中途退场,该套路不予评分。

二、遗忘,比赛中每出现一次遗忘现象扣0.1至0.3分。

三、器械(变形、折断、掉地)、服饰影响动作每出现一次失误扣0.1至0.4。

四、推动稳定性,每出现一次晃动或附加支撑扣0.1至0.3分,每出现一次倒地扣0.5分。

以上四种错误扣分,均有裁判员执行。

五、重做

1、运动员因额观原因造成比赛中断,可申请重做一次,不予扣分。

2、运动员在比赛进行中因受伤中断比赛,经简单治疗即可继续比赛的,可申请重做,但应扣0.5分,如果不能继续比赛,则按弃权处理。

3、运动员因失误,动作遗忘或器械损坏等原因造成比赛中断者,可申请重做,但应扣1分。

六、规定套路时间以规定套路规定时间为准,每超过或少于规定套路时间满1秒至5秒扣0.1分,一次类推。

七、规定套路每遗漏、增加或改变一个动作扣0.3分。

八、动作方向与规定不符,超过45度以上(含45度)每出现次扣0.1分。

以上四种错误扣分,均有裁判长执行。

评分办法

一、裁判员评分

裁判员根据运动员(队)的技术水平,按照竟赛项目的评分标准扣分,在各类分值中减去错误动作的扣分,即为运动员(队)的得分。

二、应得分的确定

1、去掉裁判员所评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余者评分的平均值为运动员的应得分。

2、运动员的得分应取小数点后的两位数。

三、最后得分的确定

裁判长从运动员的应得分数中再加扣除裁判长对其它错误的扣分数,即为运动员最后得分。

其他

一、裁判员应穿统一服装,佩戴统一裁判标志。

二、在比赛时,运动员应穿比赛服、穿武术鞋或运动鞋。

三、运动员听到上场比赛的点名时和比赛后裁判长宣布最后得分时,应向裁判长行抱拳礼。

四、运动员应地场地的同一侧完成相同方向的起势和收势。如背对裁判长起势时,须并步收势后再转向裁判长,不允许边收势边转向裁判长。

五、运动员身体任何部位开始动作即为起势,运动员并步收势为结束。

六、规定套路按规定音乐配乐,时间3分钟至3分30秒。表演项目需配乐者,录音带自备。除规定套路外,其他项目时间均为3分钟至4分钟。

七、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二次点名末到按弃权论。

场地与器械
场地

一个人的项目的场地为:长14米、宽8米,四周内沿应标明5厘米的边线,其周围至少有2米宽的安全区,在场地的两边中间各做一条长30厘米、宽5厘米的中线标记。

集体项目的场地不受限制。

器械

扇子:全长为33厘米、宽2厘米。

剑采用金属剑,穗长略短于剑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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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0 21:14 | 只看该作者
大家多注,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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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6 20:54 | 只看该作者
不错的。谢谢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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